ECMO学习班 -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体外循环分会管理条例
(草案)-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分会中文名称: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体外循环分会(以下简称学会),英文名称:Chinese Society of Extracorporeal Circulation 简称ChSECC。
第二条 宗旨: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展体外循环事业、提高体外循环技术水平、增进体外循环人员友谊、保护体外循环人员利益。
第三条 本分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在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领导下由全国从事体外循环医疗技术工作者自愿结合并依法登记成立的有关体外循环学科活动的全国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学术性群众团体。
第四条 本学会遵循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的章程,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学会办公地址:北京阜成门外北礼士路167号 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邮政编码:100037。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一条 开展国内、国外体外循环专业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条 编辑出版相关书籍、杂志、音像制品。
第三条 推广体外循环专业相关知识和相关技术。
第四条 开展本学科的科学论证和技术咨询,进行相关科技成果鉴定。
第五条 开展对医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对体外循环医师的资格认证。
第六条 参与相关新技术项目评估。
第七条 协助制定体外循环相关临床标准、产品标准及新产品鉴定工作。
第八条 维护体外循环医师的合法权益,协助体外循环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第三章 会员 (遵循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章程)
第一条 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二条 会员资格:凡从事体外循环医务工作者及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能承认本章程,能够履行义务者,自己提出申请,并经学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即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i. 具有分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ii. 对本学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iii.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申请,学会备案
iv.可优先参加学会有关学术活动